活在這世上的每一個人,都應該有權利保有不欲人知,屬於自我的心願,秘密,只要他的想法,不是種齷齪的觀念,那他的人生必將因此而活得更有意義。.....

真摯的記下每一件事,是一個平凡人

所能寫的平凡日記── 慕 影

 

 

民國 66年12月18日 星期日  天氣晴(18歲)

 

言:活在這世上的每一個人,都應該有權利保有不欲人知,屬於自我的心願,秘密,只要他的想法,不是種齷齪的觀念,那他的人生必將因此而活得更有意義。

下午,趁著阿姨的搬家行動還沒開始時,我溜回了清水;當我踏進我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土地上時,迎面一休就給我一句沒頭沒腦的話:「你媽媽說你爸爸在罵,他很生氣你在交女朋友,問徵明有否這回事」,當時我並不認為這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,因而我仍舊嘻嘻哈哈地走回家裡。

不料,媽開口就問我:「慕影!你是否真在交女朋友,你爸爸那天晚上看了你的日記,還看到有張女孩子的相片,氣得不得了,一直在罵,說是什麼你小小年紀就已經交了三個女朋友,是真的嗎?!」聽完這段話,當場我就猶如被人猛槌的一拳,我痛心的愣住了!

我真是壓根兒都沒想到,爸爸會偷看我的日記,而且竟然揪出了我極不願為人所知,隱藏在心中,好幾年的祕密,我心裏頭真是痛苦的很;於是我迫不急待地去叫醒了爸爸(雖然,媽叫我不要去叫,否則定挨罵,但我認為我並沒有做錯什麼,我不該接受到這種責罵)跟爸、大家坦誠布公的講一講。

我堅信我本身沒有錯,單是藍影的事來講,在我以往的日記中,我一直都是把她定成為我往後所欲獲得的一個目標,以此來鼓勵自己,我壓根兒都沒想到能在這一、二年內與她親近,難道說寫出自己心中盈心的憧憬,這也錯了嗎?!再說,我老早就說過,我要以此信當成我倆之間的暫時結束,(在我未考上大學之前是如此),難道我這種決定又錯啦!而惠惠也只不過是我毫無心機的童年玩伴的回味而已,那能把她與現實生活的我混為一談呢?!再說莉萍,那也只不過是個肯互相共勉的普通異性朋友而已,我不否認她是我的女性朋友,但怎能算是「女」朋友呢?!

在跟爸談了老半天之後,爸說他未曾這樣的責罵過我,而且我自我的鼓勵,他也都有看到,他也是覺得說我不致於變壞;我不管爸爸做何感想,如果要我記一本千篇一律,瞞騙自己,說自己如何善良,如何、如何…..的日記,我真是做不到,因為有一些事情我不能老是憋在心裏,那樣我並會很痛苦,而我將一些自我的心事,發洩在自我的日記上,這又為何不能呢?!難道說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們,

都不能保有一份屬於自己的小秘密,
而非得分予人知才行嗎?!
不管爸實際上的想法是
如何,我無法不發洩自己
心中的感觸,因為若要我寫
份假日記,那我乾脆不寫,而
爸,為人子的我,就求你讓你
兒子擁有屬於自己的秘密吧!因
為他堅信他的出發點是正確的。

慕  影 1977. 12. 18 星期日(18歲)

2017 分類:少年慕影實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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