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課堂上,我自己的實力自己曉得,所以一向不打草稿便寫(我的習慣),或許,我這種習慣是不太好;而老師竟說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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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摯的記下每一件事,是一個平凡人 所能寫的平凡日記── 慕 影 民國 65年10月3日 星期日 天氣晴(17歲) 國文老師派陳去參加作文比賽;他把村木叫去 外面說:「看了兩次的作文,就只有他一個寫得還比較行的,其餘的再也找不出了。」真的是像老師所說的這樣嗎!我倒真有點懷疑? 就拿我自己來說,我對於課堂上的 作文一向是不肯花多大心思去寫、去想,是隨著我的高興的,因而,常常有時大幅度的跌降或升高,此種情形真會讓人捉摸不著我的實力;像這種情形的起因,就是鑒於我存著,只要在規定時間內交就行了的想法,因而,即令我每次都在最後二、三十分鐘才動筆,我也 未曾像別的同學,未在規定時間內 內交卷的。 提到這裡,又使我想起一件事,在我二年級(高二)時,常常為了不傷和氣,「應觀眾的要求」代人作文章;結果,就有一次「馬失前蹄」而使我「慘遭滑鐵盧」;在那一次之前,我寫過一篇文言文的作文,分數還是全班最高的;而未料就在我「抖」了一下之後的一次作文課,因為「盛情難卻」,就代人作了四篇文章(替四個人寫── 同一題目── 內容當然不能相同),而我本身也寫了一篇文言文的作文(如此── 一個題目寫了五種不同型式);結果一發下來,我幫他們四人寫的白話文作文,均得到高分;我想:應該我也跟他們的分數差不多少,因為是出自於同一人的手筆;但是,一翻開作文簿,真令我不敢相信(也令那四位及其他的同學不敢想信)── 那上面鮮紅的紅筆字49分,擺得整整齊齊的,而我再翻開評語── 胡說八道,不知所云;老師還當場訓了我一頓,說本來是想給0分的,但後來一想還是給點「小意思」算了;那次,我真不懂一下子由80多分跳到49分(創全班最低紀錄),究竟是怎麼一回事;但,我只記得後來補寫一篇了事(六次了);之後一直到到今天,若不是真的推辭不掉,我就不再幫人作文── 因為一個人的思路有限。 而我在月考、模擬考時拿的作文分數,卻又都是全班最高(像這次模擬考作文陳村木就差我七、八分);因而,分析起來,我是比較重視實際的分數,而課堂上的,自己的實力自己曉得,所以一向不打草稿便寫(我的習慣),或許,我這種習慣是不太好;而老師竟說「班上捨其無能人」了!老師他怎麼知一山之外沒有一山比它高呢?真有點氣人。 慕 影 1976. 10. 3 星期日(17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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