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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越學校圍牆的足球,沒入圍牆外騎「鐵馬」的農夫手中,眾口一聲想討回,七嘴八舌在商討;而我投稿那件事,也正悄悄布局中......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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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65年10月3日 星期日  天氣晴(17歲)

想不到,我叫他幫我寫的朋友,那麼

夠意思(謄稿),一早就把稿子交了給我;

在這當中,除了一個字寫錯及二個字看不清

我在寫什麼外,其餘的,竟連一個字

也沒給我抄錯;真令我大為感動,

大嘆終於找到知音了;本來我所用的

筆名是我的綽號螳螂,但繼而一想 ,讓

太多人知道是我似乎是不太好;故而就把筆名換成了

荻楓,我覺得倒蠻詩意的,以後可以好好利用,尤其是

在寫散文時。

本來是打算把此文(一千多字)投入清中清年徵稿箱的,但細細一想,中堅最是喜歡像這類有趣味性的文章,再說校刊的截稿日期也要到1031日,才截止;故把此文投出去,且付回郵,若是中堅不錄取的話,在一、二個禮拜退回來還來得及投校刊;且有稿費與無稿費之差又是多矣!故而決定了之後,就把稿件給寄出去了;但願,南風與荻楓兩個都會給我帶來好運道,在寄出了稿件後,我一看隔壁的春木,也正在抱著字典寫散文,一時興來,也想寫一篇,但想不出題目及內容的所以然,故而作罷,而看春木寫了一整天(上課也在寫),竟才寫了三、四百字;我想:真會那麼難寫嘛!管他的;反正在31日以前,我必定投下一至二篇散文與一、二篇詩就對了。

由今天班會對於足球索取一案,同學發言極為踴躍,且生動有趣,頓使我覺得現在的學生,大致都是些語言天才。

「各位同學,若是想要跟班長去

壯聲勢的,下課後到班長這裡集合,以免班長人單勢薄?」── 我這樣說。

「照慕影同學的意思,是要去跟那老人家打架,這樣不大好。」(他誤解了。)

「請問各位!有一點值得注意的,我們是否可向那老農夫提出告訴── 侵占罪。」

想不到老師竟這樣接下去:「可以!當然可以,我們甚且可以把他扭到警察局去。」

「我想球既然從圍牆跑出去,那應該建議學校把高度加高,安置鐵絲網啊!」

「那!請問一下,球如果掉到外面;而上面有鐵絲網,那就不能爬牆出去撿了。」班上同學的發言,由這些及其餘的,幾乎可說,每個人講話都很幽默,由此可見,語言天才之一般。

慕  影 1976. 10. 14 星期四(17歲)

 Ps. 閱讀.....

65.10.12 -Diary / 絞盡腦力,想...

65.10.13 -Diary / 都是足球惹的禍

2016 分類:少年慕影實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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