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我一向遵照的原則是「你待我五分,我定還你十分」,因為我不願看到我自己會是一個毫無朋友義氣的人,別人儘可以背棄我,但我絕不會輕言分手.....

真摯的記下每一件事,是一個平凡人

所能寫的平凡日記── 慕 影

 

 

民國 66年12月5日 星期一  天氣晴(18歲)

天與斌的爸媽談了好一會兒,就有關升學與感情的事要我這個朋友好好地勸勸斌,因為他對於朋友所說的話,泰半都有採納;在與他爸媽談完了近二個鐘頭的閒話後,我真的是感慨良多。

我這個人一向對朋友所採的政策是,儘量與人方便,儘量使我永遠是那麼一個和藹可親的人,因而,我的朋友可說是很多,但能真心待我的,我沒料到斌竟然也會譜入我極為知心的好友之一,我一向遵照的原則是「你待我五分,我定還你十分」,因為我不願看到我自己會是一個毫無朋友義氣的人,別人儘可以背棄我,但我絕不會輕言分手;那天,畢業後第一次見到那個「卓不良」,基於曾是同學一場的份上,我與他東扯西扯的談了好一會,也請了他一點東西,他對我這麼說:「怎麼!有空上台中找你,讓你請頓午飯吧?」像他這種開口閉口利益薰心的思想,我真的是不想有這麼一號朋友,但畢究好歹同學一場,於是我說到:「可以!但要看我口袋裏有沒有錢」,想不到他竟然應道:「幹!說這種話」,我真懷疑他老兄是否把「招子」帶來了,今日的慕影難道是那麼好欺壓的嗎?對於他這種一向正話不講的朋友,若是真找到我身上,看我會不會甩你吧!等著瞧!

我壓根兒想到在在感情方面,我雖然還是沉陷在痛苦的深淵中,而在友情方面,我卻是個佼佼的成功著,明、斌、鎮這些人都是真拿我當朋友看待,以至於我不得不對這份真摯的友誼,做個妥當的保持;去了近半年台北的斌,據說如今已忘卻了往昔生龍活虎般的蹦跳;而由他不保留的來信中,我發覺他似乎也在步向感情的深淵,他似乎也在動真了;我是一個浮沉於情海,近幾於精神病狂的受難者,我曉得感情能夠毀滅一個人原本堅定的心志,經過七年來的磨練,我是能忍受得住這種痛心已極的打擊,我並不至於崩潰到無能的地步,但是,斌你卻是一個初嚐個中滋味的小子,你能忍受得住,一旦你失去她後那種逼心的陣痛嗎?!所以,斌,你友我在今夜特別祝福你,不會是個感情的失意者;上帝!保佑他。

慕  影 1977. 12. 5 星期一(18歲)

 Ps. 閱讀.....

66.11.13 -Diary/ 友人的引導

● 66.10.07 -Diary/ 千金易得,諍友難求

2017 分類:少年慕影實錄

arrow
arrow

    慕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