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..那麼快的「蔚成風雲」,人人都樂此不倦……但是,我不管別人的想法如何的正確,我仍然願保有我那古老的錯誤想法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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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66年12月1日 星期四 天氣晴(18歲) 上次與我同去野炊的那一羣男孩子們,今天對我說:「禮拜日在清水開舞會九對九,如何?」我的回答,不論是在以前或在現在,永遠的都是那麼簡單「謝啦!我不想去。」 打從心底說起,對於那種場合,我真的是不願置身其中,因為那太不適合我了!老在好早好早以前,我就曾對自己這樣保證過:「慕影!你這輩子絕不能學會抽煙,而你若想嚐試一下跳舞滋味的話,那等考中大學再講」,而即令是我大學考中了,我也敢保證,「那一種場合,真的是絕對的不適合於我」,在那裏,我怎麼找也找不到真正的自我,所以即令我這輩子不會是個太好的人,但我終究有幾點是好的;誠如我最喜愛引用的一句話「現在的社會黑暗,人心不古」,所以我們焉能知道對方是否是正「馬」或正「凱」? 而依據一般的推斷,肯投身於「黑暗世界」中的,十之八九都是些勇氣過人,不大正常的青少年;本來,跳舞的目的,也可算是運動的一種,然而真能有此想法的究竟能有幾個?!大家一窩蜂的搶著搞這種時髦的遊戲,無異的是要從異性的身體得到一點異樣的刺激感,藉以明瞭自己所欲獲得的知識;再更進一步說,舞會不僅使男孩子「吃豆腐」不犯法,而也更能使得一些馬蚤型的女雌,真正的達到了「自我刺激」的地步,而就因為這是對雙方面都有好處的「運動」,所以才會那麼快的「蔚成風雲」,人人都樂此不倦 照常理來說,既然是雙方都心甘情願的肯接受對方的「刺激」,那就真不能視之為「不正當」,但是,我不管別人的想法如何的正確,我仍然願保有我那古老的錯誤想法,一個可以大大方方的女孩子── 不管對任何人,真的會是個好女孩嗎?!或許,我的觀念是太陳舊了一點,但無論思想會趨近於多麼的時髦,「現代化」,我仍舊不會改變我的想法;我極不願意聽到女孩子對我講她參加舞會如何,如何,而梅竟犯了我的大忌,「怎樣,我還行吧!」看了她這種辭句,我能寫出「行!妳真行!下回多去幾次」的讚美辭句嗎?! 慕 影 1977. 12. 1 星期四(18歲) Ps. 相關閱讀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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