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!我走了!妳再也不用擔心,我會去打攪妳,也許!我這段感情,真是幼稚的可笑,下回,我若再度回來,但願妳、我都是咫尺天涯的陌生客,妳走妳的,我做我的!誰都不要打破這份寧靜的美.....

真摯的記下每一件事,是一個平凡人

所能寫的平凡日記── 慕 影

 

 

民國 67年1月8日 星期日  天氣晴(18歲)

影!我要走了!明天我就要走了,下回再見面時,或許已是二、三個月後的事吧!我覺得自從我那件事發生以後,我開始變得有一點怕看到妳,原本!我是想縮短我兩之間的距離的,但誰能料到,我盈心的企想,換來的竟會是一個嚴重的反效果,妳我之間的隔膜似乎是愈拉愈大,令我不自覺的有點懷疑,我是否做錯了!而不管妳的想法如何,我依然是我,一個永不為時間改變的平凡人物,至於時間是否能騰轉妳的思維,那我沒權利,也談不上資格去干涉,每個人自我意願的生活方式。      

或許,我對妳始終拋持不下的懷念,只不過是種不成熟幼稚的想法罷了!從明天起,我將有兩、三個月的時間,我會儘量設法將妳的影子,從我的心底深處抹去,就當作我倆不曾相識,而也但願下回相逢時,妳我都已然成熟(在思想上、感情上)能把那不經意的偶遇,當成是很自然的陌路相逢,因為我發覺,妳我假若未曾相識的話,那我就不用承擔那麼多的痛苦,而妳更可以放開妳歡笑的藍天,不是嗎?!

我真的祈願妳我交會的剎那,已很自然的消滅在記憶的痕跡中,正如一隻火柴棒,只能劃亮片刻的光芒一樣;下回開始,如志摩所說:「妳有妳的方向,我有我的方向,我揮一揮衣袖,沒有帶走一片雲彩。」妳我誰也別理誰,好嗎?!我想時間是應該會沖淡一切的,而這不也正是,妳所刻意造成的結果。

以後!真的!我不會再去打擾妳了,妳就當那個陌生的男孩──吳明適,已從此自這世間消失,而妳也可以過妳安靜悠閒的生活!假若說,我過去一些無聊的舉動,真是曾經侵害到妳原本歡樂的天地,那我就此道歉,以後充其量,最多我也只不過寫在日記上發發牢騷罷了!,我絕對不會再度冒昧的攪亂妳的心潮,今天,偶爾的一瞥,就當成是妳的臨別贈「眼」吧!明天!我走了!妳再也不用擔心,我會去打攪妳,也許!我這段感情,真是幼稚的可笑,下回,我若再度回來,但願妳、我都是咫尺天涯的陌生客,妳走妳的,我做我的!誰都不要打破這份寧靜的美;別啦!曾是我心目中的戀人!藍影!

慕  影 1978. 1. 8 星期日(18歲)

2017 分類:少年慕影實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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