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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lcome 主人已乘黃鶴去,獨留空格混世裡,企望格子能存續,惟有請出 ~ 年少慕影。 每周一、五日,刊登 ♕ ♕ 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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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不得,從國小開始,學校就在訓練做人的道理為首要,它的難為,我到今天才曉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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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65年9月2日 星期四 天氣晴(17歲)
真摯的
記下
每一件事,
是
一個平凡人
所能寫的平凡日記
── 慕 影
做人── 在這個年頭,真是難做,你既要顧慮到甲,又要顧慮到乙,說不定你給甲的便益,正是乙所厭惡痛絕的;如此,你為了要討好一面,勢必要得罪另一邊; 或許,甲、乙兩面都有妥協的餘步,能夠好好的使你做個好人,但,這樣,則你所獲得的友誼,便利,卻又遠不如討好單方面來的深;因而所謂「良禽擇木而居,忠臣擇主而事」,這些「不得以」的口號,往往會被人們拿來做為擋箭牌,而「不得以」(或許有的是寧願的意思)「網開三面」,討好單方面,人都是喜歡結交益友,但卻有時又為了利益,而「不得不」得罪益友;所以有人為人下了個定義:人是有理性的動物;我想在這句話之下,或許該加上,亦是矛盾,不可理解的動物(特別是指女人,尤其是小姐)。
我上面說了這麼多,只不過是要為下面這件事,做個詮釋:
乙對甲說:「手套借我一下吧!」
「這不太好吧:東西又不是我的,我若借你,等一下弄壞了怎麼辦?」甲想了一下后這麼說。
「哼!做人不要這麼吝嗇吧!」似乎東西非借他不行的口氣說著。
「這,並不是吝嗇不吝嗇的問題,只是東西的主人不在,我似乎沒權決定……:這樣好了!借你可以,但是弄壞了,你要修理哦!」
「X你X!要借就借,說了一大堆幹什麼?」邊說邊把手套往他懷裡靠。
「算了!你不想借就拿過來。我也不想借你了。」甲這位仁兄,有點咆嘯的說,並且用手把那手套,從乙的手中搶過來。
真不曉得,到底是誰先兇起來的,而始作俑者,似乎比被他罵的倒楣者還要來得有理;怪不得,從國小開始,學校就在訓練做人的道理為首要,它的難為,我到今天才曉得。
出了一次意外,晚上近12點時,我騎著部偷騎的摩托車,在嘉陽再上去的一個深坑裡,摔了下去:在那時,心裡異常的鎮定,攔了十幾部的車,看到了兩次鬼火,總算找到個有良心的司機,方才托著肩上手上的傷,回家「招兵買將」,把摩托車拖了回去;自然,到家後被罵是不在話下。
慕 影 1976. 9. 2 星期四(17歲)
2015 分類:少年慕影實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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